记者今天从市人社局了解到,自4月1日起,我市上调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岗位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各类用人单位吸纳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
据了解,此次调整是按照我市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进行的动态调整,其中,由政府出资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1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补贴1182元;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由每人每月272元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313元,其中,养老保险补贴213元,医疗保险补贴100元;各类用人单位吸纳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33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补贴3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