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初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市直和外地驻滨有关部门(单位)人事科: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计厅《关于2012年度初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2〕302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2年度初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2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0月14日举行。初、中级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 9:00-11:30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下午: 14:00-16:30 审计理论与实务
二、报名条件 按照《审计署、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的规定,报名条件如下:
(一)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二)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第
(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报名条件中所称的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三、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方式。
(一)网上报名 在滨州报考的人员,请于2012年5月23日至6月1日,登陆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bzrsks.gov.cn),根据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上传照片,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后交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各县(区)的考生到所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群工作部)提交确认材料,市直和外地驻滨单位的考生到所在部门(单位)人事科提交确认材料。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市直和外地驻滨各部门(单位)人事科,要对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和照片进行严格初审,初审通过后在《资格考试报名表》、《诚信承诺书》上签字、盖章,于2012年6月4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报名确认材料、审核(地址:滨州市府右街37号,黄河四路与府右街交叉口西北角,联系电话:3367700)。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各县区负责审核本县区报考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原件,现场确认时带报考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诚信承诺书;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 对2年内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违规,给予“两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处理的考生,凡处理时间不满两年的,取消其2012年报考资格(对违反规定报考的,考务费一律不退还)。
(二)网上缴费 6月6日至7日,报考人员登陆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入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查询入口,查询本人报名信息的审核状态。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流程说明,进行网上缴费。已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报名信息将无法修改,请考生务必仔细检查个人报考信息。 四、收费标准 按照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规定,考务费每人每科52元。
五、考试组织 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市里统一部署和要求,严格考务要求,紧密合作,确保2012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