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历城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2年济南市历城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7月16日以后出生),不限户籍。
(三)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发[2011]36号)第二条第五款“招聘的医疗、公共卫生人员一般应具备卫生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要求,今年公开招聘的15名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并且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四)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历城区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应聘。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共有11个单位招聘15人。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2年济南市历城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公布,未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7月16日9:00-2012年7月18日16:00。
查询时间:2012年7月17日9:00-2012年7月19日16:00。
报名、查询网站:历城人事人才网(www.lcrsrc.gov.cn)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名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监督所、区精神卫生防治中心的,需填报招聘单位和岗位名称,报考其他8家单位的,统一填报“临床医学岗位”。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2.单位初审:招聘单位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12年7月19日24:00前登录历城人事人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4.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5.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济南市历城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2年7月25日8:30-7月27日24:00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6.减免考务费: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7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到历城区卫生局组织人事科(济南市历城区洪楼南路5号,洪楼广场南行500米路西)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通过笔试,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选名单在历城人事人才网上公布,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济南市历城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逾期未提交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历城人事人才网公布。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科目为医学专业知识。
1、考试时间:2012年7月28日。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成绩加分: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经考核合格,此次应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已享受优惠政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拟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于7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到历城区卫生局组织人事科现场办理加分资格确认手续。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学历证书、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等证明材料外,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应出具县(市)区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市)区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审核确认并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以上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3.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监督所、区精神卫生防治中心3家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别按其招聘岗位规定的进入面试人员比例(1:3),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应聘其他8家单位的11个“临床医学”岗位的,按照招聘计划总数3倍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若应聘人数达不到聘用计划3倍比例的,相应核减或核消招聘计划。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历城人事人才网上公布,进入面试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计分,每组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由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面试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每个面试考场选派1名社会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每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20分钟,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监督所、区精神卫生防治中心3家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分别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应聘其他8家单位的11个“临床医学”岗位的,按照计划录用总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取前11名,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招聘单位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员,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历城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五、聘用办法
进入考核体检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人社部门对其进行全面考察,并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合格后,统一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对考核和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经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统一到历城区卫生局组织人事科选择招聘岗位(时间另行通知),选择招聘岗位时,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即分数高的优先选择招聘岗位),同时填写《2012年济南市历城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岗登记表》。选岗位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六、聘用后的待遇
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为历城区事业编制人员;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88161246、88115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