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编制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山东省潍坊市公安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一)交警外勤岗位30名:男性25名,女性5名;
(二)普通管理岗位10名:计算机专业3名,法医专业3名,财会审计专业2名,国际政治专业1名,文秘专业1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报考交警外勤岗位的,应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山东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郑州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公安专业应、往届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户籍不限;报考普通管理岗位的,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潍坊市常住户口,户口不在潍坊的,潍坊市生源毕业生也可报考。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计算机、法医、财会审计专业,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
(六)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法医专业的,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七)现役军人和潍坊市各县市区(含市属各开发区)公安(分)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八)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资格审查和目测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一)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10月20日—24日。
网上查询时间:2012年10月20日—24日。
1、登录“潍坊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信息网”(www.wfrsks.com,下同),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数码照片,照片要求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格式。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确认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一经网上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所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根据提交的信息资料,潍坊市公安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潍坊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办公室)对报考人员网上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3、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于2012年10月21日—25日登录“潍坊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信息网”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潍坊市公安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潍坊市公安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2年10月31日—11月2日登录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在《笔试准考证》上注明。根据山东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交警外勤岗位最终报考通过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1.5倍的、普通管理岗位最终报考通过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相应核减(销)聘用计划。
(二)现场资格审查和目测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按照网上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潍坊市公安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潍坊市公安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及2张1吋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目测。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生源地证明)。以上材料在提交原件的同时,提交1份复印件(原件审验后当场退回)。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经潍坊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办公室同意,也可在体能素质测评前提供)。
对资格审查或目测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和目测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应在合格分数线以上。
四、考试
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能素质测评。
(一)笔试
笔试由潍坊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
交警外勤岗位笔试为综合知识能力测试,笔试结束后,采取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普通管理岗位笔试由综合知识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两部分组成,按照综合知识能力测试成绩占40%、专业知识成绩占60%,采取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
综合知识能力测试。时间:2012年11月4日上午9:00—11:30。内容包括申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专业基础知识三部分。公共基础知识为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科技知识、潍坊市情概况等;公安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用书为公安部编写的《公安基础知识》。
专业知识考试。时间:2012年11月4日下午2:00—4:00。主要测试所报考专业的相关知识。
笔试成绩在网上查询。各专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潍坊市公安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参加面试和体能素质测评人员按照以下比例确定:交警外勤岗位一般按照1:1.5的比例,普通管理岗位一般按照1:3的比例。笔试成绩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专业岗位,取消本次招聘计划;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专业岗位,按照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和体能素质测评人员。进入面试和体能素质测评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
根据山东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每人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二)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采用百分制计分,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在网上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的具体事宜在网上另行发布。
(三)体能素质测评
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主要测查报考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要求。测评成绩不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有关规定执行。
如同一专业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体能素质测评均未达标,该专业岗位本次招聘计划取消。
体能素质测评须由报考人员独立完成。不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能素质测评结果当场公布。
五、体检
对体能素质测评达标的人员,由潍坊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市级综合医院体检,参照公安部政治部《关于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公政治[2010]454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体检结束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政审人员,在网上公布。如同一专业岗位出现2名以上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复检只进行一次,在另一家市级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政审
潍坊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办公室组织考察政审。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察政审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了解与招聘岗位匹配度。
对因考察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政审工作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如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无影响聘用问题的,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合同期为5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不再聘用。
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不少于4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期满统一组织考试,成绩不合格者,自费参加下期培训。经补考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八、其他
整个招聘工作在市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下进行。
“潍坊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信息网”(www.wfrsks.com)为本次招聘指定网站,有关招聘信息及时在网上发布。
除《公安基础知识》外,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山东省潍坊市公安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246号,潍坊市转业军官培训中心(潍坊职业学院对面)一楼107室。
联系电话:
18866757678、18866757679(公开招聘工作业务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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