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原国家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人事代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阳谷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在阳谷服务的“选聘到村任职”、“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四)年龄条件为:专科和本科学历毕业生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学历毕业生为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学历毕业生及报考普通管理类职位的毕业生为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普通管理职位,允许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报考;
(六)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应聘须知》和《招聘计划》);
根据人民警察和司法警察招录聘任的有关规定,报考法警职位还应具备下列条件:1、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2、男性,身高170cm以上;3、达到录用人民警察规定的体检和体能标准;4、法律、公安、人武、体育类专业毕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可不受专业限制,年龄放宽到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报考人员一旦聘用,应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期限的聘用合同,否则视为放弃应聘。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时间和方法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司法警察职位提前进行报名初审,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通过体检和体能测试后,再参加网上统一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4日09:00—11月18日17:00。
(二)查询时间:2012年11月15日09:00—11月19日17:00。
(三)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名,应聘人员登录阳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yanggu.gov.cn/rsj/),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填写诚信承诺书。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原则上应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应当一致。
(四)网上资格初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相关人员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确认结果。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得拒绝其报名;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请应聘人员补充;对因不符合招聘条件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留存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核对。
(五)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人员,应于2012年11月14日13:00—11月19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应聘。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应立即下载打印《阳谷县2012年事业单位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以备以后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2年11月26日—28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笔试考务费每人80元。应聘人员如属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低保人员,可在网上缴费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2012年11月19日—20日到阳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县政府一楼东102室)现场办理确认减免手续。
(六)采集考生信息:考生本人于2012年11月27日—29日,持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采集掌静脉和身份证信息,凡不按要求采集信息者,不得进入考场。
(七)相关政策:参加全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毕业生,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上级规定加分条件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按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上述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加分资格审核登记表》,于2012年11月19日—20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阳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办理加分审核手续。经审核确认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公示后实施加分。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职位,相应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紧缺专业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放宽。其中,计划招聘2人及以下的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5倍,招聘计划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2人的,按1:1.5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计划招聘3人及以上,报名人数达不到1.3倍的,按1: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职位,其应聘人员,如符合其他职位的招聘条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因应聘人员原因通知不到的,责任自负。
三、考试与资格审查
考试的笔试和面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卫生、综合两大类,在县纪委、监察局、检察院等部门的监督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笔试的命题、印刷、阅卷全部委托外地相关机构进行,面试评委全部在异地聘请。
(一)笔试
卫生类笔试内容为所报专业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综合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根据笔试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3(招聘计划3人及以上的)或1:1.5(招聘计划2人及以下的)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选,并在报名网站予以公示。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按招聘岗位的要求和规定的时间,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阳谷县2012年事业单位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加带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已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又解除的,应提供解除就业协议或劳动关系证明。所有证明材料均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经审查,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应聘。因放弃应聘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卫生类和综合类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卫生类面试内容包括卫生基础知识、专业技术操作、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综合类特殊职位根据其职位要求,可测试专业水平。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职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
四、考核体检
进入考核、体检的人员确定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体检。档案查阅审核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应聘资格。未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对考核、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人员造成的空缺,从该职位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审查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用人单位对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对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计划及职位
具体招聘计划、招聘职位见附件《阳谷县2012年招聘事业单位人事代理人员计划》。
七、招聘监督
县纪委、监察局、检察院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处理;触犯法律的,交司法机关依法严肃处理。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社会监督员,在报名、笔试、面试环节进行现场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
简章附件与本简章具备同等效力,凡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本简章及附件的相应规定。
九、其他
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对违纪考生的处理,按照《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执行。
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咨询电话:0635-6212324 18866506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