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 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所属事业单位(青岛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支队)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海监船职务船员8名(详见《2013年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3、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考试办法
根据招聘岗位特点,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2013年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由市海洋与渔业局人事部门组织专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船员服务薄》及《海船船员专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A4纸),近期一寸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3张(背面写好姓名),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
应聘人员可通过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网站(http://ocean.qingdao.gov.cn)下载打印《2013年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如实填写,现场报名时连同上述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携带。
现场报名结束后,经审查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招聘岗位,可按实有人数进入笔试。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现场审查资格条件,应聘人员不具备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请于4月15日9:00---17: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报名时间:2013年4月8日---4月10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组织人事处 (青岛市高雄路18号海洋大厦18楼1816房间)
联系电话:0532-85887262
四、考试内容
(一)笔试
根据招聘岗位需求,笔试按船长、大副、轮机长、大管轮四种不同招聘岗位进行考试。考试内容为管理级船员理论知识和应用综合知识等。
笔试时间:2013年4月17日9:30—11:10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在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网站(http://ocean.qingdao.gov.cn)公布。
根据招聘岗位和人数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人选由高分到低分按聘岗位名额1:5比例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网上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严格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规程》(青人办发〔2009〕14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11〕29号)组织实施。
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面试主要考察招聘专业技术职务船员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等,主要考核本人所报考职位的技能操作和业务水平。面试采取答辩和技能测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天在考试现场和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网站(http://ocean.qingdao.gov.cn)予以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成绩核算
本简章所有招聘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30%和7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考察
按照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对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体检和考察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等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复检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检。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核,全面了解其政治思想、现实表现等,并进行资格复审。
七、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原始资料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招聘过程中,如面试人员出现空缺,以实有参加人数进行面试。
3、招聘过程中每个阶段的相关信息发布、公示,均通过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网站(http://ocean.qingdao.gov.cn)进行。应聘人员因本人原因未及时通过以上渠道获得信息的,责任自负。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2-85887262(工作时间内)
监督电话:0532-85890697(工作时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