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男性)视频监控管理人员,主要从事视频巡查值守、公安监控维护工作。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熟练使用计算机,具备计算机及相关学科知识的。
3、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1995年1月1日-1983年1月1日),
4、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体重不低于50千克,身体匀称。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缺陷,无纹身;
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报考。
二、报名需带证件
报考人员需向主管部门出具以下材料:《报名登记表》(附件)、同底版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另外还需持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4月1日起至4月1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报名地点:滨州市公安局滨城分局(黄河八路515号)。
四、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职位的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立即取消资格。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应用能力测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应用能力测试:根据岗位需求,测试有关理论水平及实际操作应用能力。根据测试名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分数高低顺序确定进入政审体检人选。
3、政审: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家庭主要成员等情况,经政审不符合条件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政审人员。
4、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事部、公安部人发〔2001〕74号)执行。
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取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录用人数空缺的,可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六、聘用及待遇
考试、政审、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合格人员,由滨城区保安服务公司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定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录用后试用期间每月工资1500元,正式聘用后月工资2000元,并按国家规定缴纳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作中,实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视情发放奖金。
咨询电话:0543-2115536、5441、5410
滨州市公安局滨城分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