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业务需要,滨州政宏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招聘4名劳务用工,派遣至邹平县某行政服务厅前台工作。
一、招聘条件
1、省属以上普通高等院校的专科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2、性别及年龄要求:男女不限,年龄32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男身高1.7米以上,女身高1.6米以上,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人际交流沟通能力,具有一定的普通话水平,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4、无受过刑事处罚和因其他原因违法违纪行为。
二、招聘计划及专业
本次拟招聘工作人员4名,经济类相关专业。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报名自2014年6月3日始至2014年7月10日止。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5寸近期生活照片1张,个人自荐书面材料1份(本人手写,1000字左右)及当地主管部门或公安部门出具无违法证明材料,到滨州市政宏人力资源有限公司1楼大厅报名0543-3185277(地址:滨州黄河四路307号)。
四、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报名者须按照《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考试形式及内容 笔试(100分)。
主要是测试被选拔人员平时对知识的积累和掌握,侧重对工作能力、计算机操作水平和业务素质的测试。按百分制标准,采取闭卷方式。 面试(50分)。重点测试决策能力,分析问题、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面试采取现场提问形式,准备和回答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者名单,体检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体检不合格者不录用。缺额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受聘人员与滨州市政宏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每月工资1500元。另外,按照规定为受聘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七、试用期管理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附注:本单位不提供食宿,居住地在邹平县城及附近者优先考虑。
本简章由滨州政宏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二○一四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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