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县认真贯彻执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上级督查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强力推进“瘦肉精”、“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从源头上杜绝“瘦肉精”、“地沟油”等违禁品流入饲料环节,提高了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工作中,采取得力措施,坚持三个到位。
一、工作部署到位。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我县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瘦肉精”、“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把“瘦肉精”、“地沟油”整治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统一安排、统一协调、狠抓落实。我局成立了由“一把手”挂帅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活动的安排部署,研究具体工作措施。
二、宣传发动到位。为切实加强畜禽养殖场(户)“瘦肉精”监管工作,在全县各镇、各村民小组和所有的生猪、肉牛、肉羊养殖场(户)张贴《告广大养殖场户严禁使用“瘦肉精”书》;同时对各饲料生产企业下发通知,要求企业自律、自查,确保食用油脂来源正规、安全,严防“地沟油”流入饲料环节。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努力营造浓厚的严打“瘦肉精”、“地沟油”的良好舆论氛围。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提高了管理对象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生产经营的自觉性,为“瘦肉精”、“地沟油”专项整顿创造良了好的外部环境。
三、监督检查到位。一是强化源头管理,加大对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饲料生产企业的小料库及生产记录、进出仓记录,并督促企业把好原料关,严禁非法添加“瘦肉精”、使用“地沟油”,建立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对饲料经营企业,重点检查其是否建立完整的进货记录和销售台帐,经营的饲料是否符合相关的规定等。二是强化养殖过程监管,加大对饲料使用单位的监督抽检力度。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部分养殖场(户)进行突击检查。一经查实有违法使用“瘦肉精”现象,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全面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构建饲料质量安全长效机制。(张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