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垦利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计划招聘卫生保洁、法律援助、后勤服务等50个公益性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具有垦利县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符合公益性岗位规定的年龄、专业等资格条件的下列人员均可报名(具体岗位条件见附件):
(1)城镇持《失业证》的原国有、集体企业大龄失业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城镇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4)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5)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三、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12年2月22日—2月23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垦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区一楼人事代理综合服务大厅(垦利县中兴路199号原人事局)。
3、报名方式及要求: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相关单位出具的符合公益性岗位报考条件即:下岗失业、低保、单亲家庭、学历等证明(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人员填写《2012年垦利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登录垦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下载打印或现场领取)。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经审查合格者,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报名及考务费100元。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体检、聘用等资格。
4、准考证领取:2012年2月24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