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莱芜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研究生工作,根据《关于加快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莱办发〔2008〕31号)精神,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数量、范围和条件
医学类博士研究生,数量不限。医学类硕士研究生32名,须为国内“211工程”院校硕士毕业生或国内“211工程”院校大学毕业、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硕士。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生源地不限。
4、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莱芜市卫生局2012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计划表》)。
(三)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4月5日-4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公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莱芜市卫生局人事政工科(莱芜市文化北路001号市机关办公大楼412房间,咨询电话:0634-6216939)。
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持大学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份、《莱芜市卫生局2012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进行资格审核。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交国家教育部《国外学位学历认证书》。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每人限报一个招聘职位,资格审查通过者,不得更改报考职位。
三、笔试、面试和考核
笔试、面试和考核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市卫生局具体组织实施。每个招聘职位,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数时,采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数多于计划数时,采取笔试、面试和考核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占35%,面试占35%,考核占30%。笔试内容为卫生公共基础知识等。当报名人数大于招聘计划5倍时,按笔试成绩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主要测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考核主要包括:在校奖学金情况、现实表现情况、现场业务技能操作、其他技能(包括外语、计算机等)。笔试、面试、考核的时间另行通知。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报考职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
四、体检、考察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莱芜市人民政府网站及莱芜市卫生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按我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